开展检察上门听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2022-12-02 16:53:04 来源: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

2022年11月30日,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大本村委会开展“上门简易公开听证”。由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主持听证会,值班律师、驻村法律顾问担任听证员到场审查评议。

(听证会现场)

申诉人黄某某于2022年11月2日来访称:其于2022年7月16日在五指山市某某宾馆被郑某某两兄弟砸伤头部,造成头皮破裂。案发后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侦查,也未进行伤情鉴定,遂向本院申请立案监督,本院受理后,协调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申诉人黄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不符合开展立案监督条件。

(听证会现场)

在听证会上,书记员将公开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公开审查会场纪律宣读完毕后,承办检察官将案件事实与相关材料向申诉人和听证员进行说明,申诉人在会上提出了自己的申诉理由,听证员在向承办检察官和申诉人提问后,也分别发表了审查评议意见,两名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予以支持。申诉人黄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可,并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上门听证为契机,继续以“如我在诉”的精神严谨办好每一起案件,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有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为五指山市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文丨沈世冠

图丨沈世冠

编辑丨洪 敏

关键词: 五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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