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聚焦:精准查缉!驾驶“报废车”上路 海口这些驾驶员被查获

2022-12-19 21:02:05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安全隐患极大坚决不能上路,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罔顾道路交通安全,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海口交警严厉打击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对车辆分析研判,采取查缉布控等方式,严格依法查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2月19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查获的报废车,以此警示。


【资料图】

时间:12月14日

地点: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路口

精准查扣报废车辆琼BE90**,同时该车辆存在204条违章未处理。

图片由海口交警提供

时间:12月13日

地点:海秀中路与龙华路口

精准查扣报废车辆琼AP30**,同时该车辆存在51条违章未处理。

图片由海口交警提供

时间:12月13日

地点:于金贸西路与文华路口

精准查扣报废车辆琼AX77**,同时该车辆存在12条违章未处理。

图片由海口交警提供

时间:12月12日

地点:长堤路与龙华路口

精准查扣报废车辆琼A253**,同时该车辆存在27条违章未处理。

图片由海口交警提供

时间:12月7日

地点:海秀中路与侨中路口

精准查扣报废车辆琼C7F4**。

图片由海口交警提供

法律链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2000元的处罚,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并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车辆。对于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车主应当在处理完违法记录后,再前往位于海口市海榆中线5公里处西侧 80号的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68662909)进行报废处理。

附:办理报废车辆手续所需材料

一、单位的报废车辆

1、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加盖单位公章。

2、行车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行车证正副本两面复印)。

3、单位委托书一式2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二、个人的报废车辆

1、提供个人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行车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行车证正副本原件及两面复印件4份)。

3、如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关键词: 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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