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资格核查包括在线核查、现场核查、考后复核。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在线核查。
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报名资格核查通过在线核查方式进行,不再到现场核查。
(二)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对象。下列报考人员须在3月10日至3月17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报名资格核查和报名确认。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⑤撤回承诺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2.现场核查提交材料。
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④工作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关社保清单证明文件各1份;
⑤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作在海南的其他证明文件各1份(省外户籍人员)。
(三)考后复核。
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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