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5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维护合法权益,“打假”从不缺席!但“假”的不只有商品,和车辆有关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也是交警的“打假”对象。3月15日,海南交警公布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以此警示。
【资料图】
案例一: 一货车司机变造车牌10多次终被查 被行拘15日罚款1万余元
2023年3月8日14时52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预警信息:豫P·8B667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3月9日凌晨,根据嫌疑车辆活动轨迹及活动时间,东方公安交警全面布控,于4时22分许,在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口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精准拦截。
经检查,豫P·8B667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逾期未年检,超载50%以上未达100%。因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陈某尧被依法传唤至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队。
查处现场。海南交警供图
陈某尧表示,因车辆年检未通过,才存有侥幸心理变更机动车号牌。其利用字母小“C”替换原车牌中的字母“P”,将该车前牌豫P·8B667变造为豫C·8B667;利用数字“8”替换原车牌中的字母“B”,将该车前牌豫P·8B667变造为豫P·88667。
经查实,2022年10月起至2023年3月7日,陈某尧利用磁性牌匾变造该车前牌共计十几次。在证据面前,陈某尧对其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东方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陈某尧驾驶号牌为豫P·8B66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上路行驶,共违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起,共计罚款12972元、驾驶证记19分、收缴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暂扣车辆。
案例二:心存侥幸酒后驾驶套牌摩托车 一男子被扣33分罚款9000元
2023年3月2日22时53分许,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金江镇文化北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车牌号为琼C6G23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经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廖某达身上有浓厚的酒味,澄迈公安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处现场。海南交警供图
经核查,驾驶人廖某达的驾驶证为C1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属准驾车型不符,而廖某达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澄迈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廖某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33分,罚款9000元,暂扣驾驶证半年、收缴号牌,暂扣车辆的处罚。
案例三:无证驾驶套牌报废轿车被查 一驾驶人被罚8500元
2023年2月15日,定安公安交警接到指挥中心系统研判,一辆琼A***19黑色轿车涉嫌套牌。请求迅速布控查获。接到警情后,执勤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对布控车辆进行追踪,于大仁线45公里处拦截了嫌疑车辆。
随后,执勤交警对该辆车进行核查,经查证,该车辆的车牌号套用了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同时该车已达报废标准,且驾驶人叶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查处现场。海南交警供图
最终,定安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叶某因存在无证驾驶、车辆套牌及驾驶报废车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共计罚款8500元、并收缴报废车辆的处罚。
案例四:酒后无证驾驶借来的摩托车被查 当事驾驶人被罚款8550元
2023年2月2日晚,屯昌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海榆中线81公里处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期间,一名不戴头盔的男子骑着一辆三轮车看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时,意图掉头逃跑,不料被布置在后方的交警拦截。
执勤交警对该驾驶人王某检查时,发现王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后立即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王某进行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
查处现场。海南交警供图
经进一步核实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时,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所驾驶三轮车所使用的号牌为普通二轮摩托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经询问,驾驶人王某称自己是过来送货的,老板叫留下来所以就喝了一点酒,车是借用朋友的,对于套牌并不知情。
随后,执勤交警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告诫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最终,屯昌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王某所存在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8550元、收缴号牌、扣车的处罚。
交警提醒:假证、假牌、套牌危害大 切勿知法犯法
假证、假牌、套牌有什么危害?据交警介绍,首先,假证、假牌、套牌不仅严重干扰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极易逃逸,大大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即使破获案件,高昂的医疗费用、车辆损害赔偿使得车主、驾驶人难以负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假证、假牌、套牌还为犯罪活动提供作案工具,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合法车辆在被别的车辆套牌后,在车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方面,真车主往往要充当“冤大头”,给真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海南交警提醒,不做“假冒伪劣”驾驶人,不开假牌套牌车,不可存在侥幸心理,摒弃交通违法,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好司机!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南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浙ICP备2022016517号-4 联系邮箱: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