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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3月21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今年4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将允许“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消息引发关注。
根据《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公告,离岛旅客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本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其中,“即购即提”是指离岛旅客支付货款后可现场提货,海关不验核实物。“担保即提”是指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现场提货,这一方式下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旅客离岛时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尚未启用的免税品,提交购物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经海关验核,信息相符的在购物凭证上确认签章。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允许“即购即提”方式提货的离岛免税商品清单共有15种,包括化妆品、香水、太阳眼镜、服装服饰、丝巾、鞋帽、箱包、尿不湿、婴幼儿配方奶粉、糖果、剃须刀、转换插头、体育用品、玩具(含童车)和皮带。除化妆品每人每次离岛限购数为5件、尿不湿和婴幼儿配方奶粉为3包(罐)、糖果为3件外,其余数量均限定单人1件。
公告要求,使用“担保即提”“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
公告还提到,离岛旅客使用上述两种方式提货,自购物之日起,离岛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对于超过30天未离岛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离岛免税商店未按规定销售免税品的,由海关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据“海关发布”2022年10月消息,此前在海南岛离岛免税购物的提货方式有4种,除了旅客直接在海口美兰机场和三亚凤凰机场离岛免税店所购免税品能直接提货外,其它的免税购提货方式为购物后在机场火车站等隔离区提货、邮寄送达、岛内居民返岛提取。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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