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临高一名13岁的女生被校园霸凌,视频画面让人触目惊心:多名学生将她围住殴打谩骂,有人用鞋子扇女生的面部、撕扯衣服,并把她推入水沟。被打女生头发凌乱,双脚赤裸,身上有明显伤痕,并跪在地上向施暴者说“对不起”。
家人得知后气愤不已,带女生去医院检查,发现身体多处损伤,鼓膜穿孔,眼睛不可逆损伤,整个人都变得神情忧郁。
校园霸凌事件一再发生,我们不禁要反思:如何才能减少,甚至杜绝类似的恶性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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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次事件中,受害者女生不管是在身体层面,还是精神心理层面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相信至少可以被鉴定为轻伤级别,是可以立案的。希望家属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依据我国《刑法》的最新规定,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等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未满14周岁,或者对他人的伤害达不到重伤级别,就可以逃脱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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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次霸凌事件,对受害者女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心理创伤事件,她可能已经出现了急性应激障碍(ASD)。如果处理不得当,很容易演变成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在精神科容易误诊为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或者精神分裂症。家属需要注意,在带她接受常规治疗的同时,也要请精神科医生会诊,及时干预,而且精神科的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今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2. 今天还有媒体采访了一个施暴者的母亲,她的回应表面上看似坦诚,但实际上轻描淡写,甚至说自己孩子只是“因为调皮”,说明他们内心根本不在乎受害者的遭遇,有的施暴者家庭还试图用金钱来解决问题,显然他们的家庭教育存在很大问题。从精神心理学角度,我怀疑这几个施害者有可能是校园霸凌的“惯犯”,以前曾多次霸凌同学,而他们的父母曾多次用金钱摆平问题。
这也是一个社会的痛点,如果那些施暴者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难道可以随心所欲一次次去伤害别人,或者即使过了14周岁,但只要未达到重伤程度,然后让父母替他们擦屁股?难道只能等他们成年后再次犯罪才能接受法律的严惩?
想起近日一个视频里,一名6岁的女孩把一个男孩扔进井里,看完视频让人后背发凉!对于这些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法律层面,我们希望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进一步完善,对施暴者父母做出更多约束。比如施暴者是未成年,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因为监护人有教育孩子的责任。根据我们的精神心理临床实践经验,很多校园霸凌施暴者的父母本身就是人格障碍者,他们没有同理心、没有自我反省能力,家庭教育存在很多问题,不会同情被霸凌的受害者,只有当他们遭遇重大的人生挫折,比如承担法律责任,才有可能去反省自己的教育方式。
这个问题,希望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们可以进行深入探讨,对法律进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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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南临高县的官方通报说,“当事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分别纠集多名未成年人于不同时间对对方实施殴打。”这一说法受到部分网友的质疑,我认为官方可以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公开一部分证据,否则不能怪网友们质疑,甚至被网友认为有和稀泥的嫌疑。
同时,也不要轻易定义双方互殴,中间总有一个是非曲直的问题,官方应该去公平公正地处理。所谓的“琐事”是成年人的看法,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未必。中间想必存在着一方对另一方的排挤,一方对另一方的语言辱骂,这些细节虽然不会落在校园霸凌受害者的身体上,但也是校园霸凌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我们呼吁在法律层面,尽快讨论完善相应的条款,追究校园霸凌施暴者父母的连带责任,这样才能让“惯犯”们有所忌惮,不再有恃无恐连续做恶!而不能等着他们成年后或者罪行非常严重的话,才能够进行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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