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先看通报怎么写的,“经查,涉事人员均为我县未成年人,其中当事人宋某与林某为某学校同班同学。宋某与林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分别纠集多名未成年人于不同时间对对方实施殴打,期间双方都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引发关注。。。”
受害13岁女孩左耳鼓膜可见穿孔,眼睛有异物插入,造成了视力下降,并属不可逆的损伤,难以恢复的伤情不提,多次被打不提。
如果不是良心媒体央广网,派出记者深入当地调查,受害女孩家,及其残疾老爸,聋哑老妈,只能忍气吞声。所以这篇通报的单位有涉嫌渎职。
会是怎么处理?
建议可以借鉴江苏通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处理结果:3官员因发布不实通报被处分,其中县委书记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回到这几个施暴者,如果也是13岁,刑法上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受害女孩的伤情鉴定还看到,若构成以上,施暴者就需要负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也会一起追讨,有动手的施暴者,分不清主次的,他们的家长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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