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近期海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结合海南实际情况,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了《海南省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现阶段新冠疫苗接种的重点是针对不同目标人群补齐免疫水平差距,进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一是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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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包括3—17岁已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已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方案》指出,未感染的目标人群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时间间隔要求完成后续剂次疫苗接种。其中,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
未感染目标人群基础免疫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有关要求执行,加强免疫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重组蛋白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进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重组蛋白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进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3—17岁人群,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有关要求执行。3—17岁人群仅可使用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方案》要求,各地要延续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通过提前预约接种、设立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等措施,最大限度为各类人群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各市县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接种服务。
来源:海南日报
审核:符海涛龙继涛
编辑:王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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