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料图】
关于开展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
常态化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了做好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配售工作,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售房源
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位于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紧邻海榆西线和红塘幼儿园,套型面积分为约100㎡三房两卫和约120㎡四房两卫,均为硬装交付。
二、销售价格
中绿馨海家园安居房项目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将根据房源的不同楼层、朝向、景观资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表,销售均价为12600元/㎡。
三、申报时间
常态化申报
四、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户的本市居民,无社保个税年限要求;
(二)在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市居民或未在本市落户的引进人才,需在本市至少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三)未在本市落户的非引进人才,其在本市至少累计缴纳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以上对象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
2.未落户本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已落户本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及引进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3㎡。
3.申请人离异后申购安居房,且婚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的,需离异满3年。
4.申请人须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5.申请人须符合本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规定。
五、申报流程
(一)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可前往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八横路旁鲁能公馆售楼部,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898-88223558、政策咨询电话:0898-88275399。
(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进行多轮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列为选房候选人,由三亚中绿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选房工作。
六、特殊事项
(一)确定房号后,由购房人与三亚中绿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
(二)在选定房号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附件1 单身声明
附件2 承诺书
附件3 个人诚信承诺书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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