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夏国华 何静)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琼海某兴建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损害公益案,由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托《视听海南》栏目采用“5G+VR”全程庭审直播,200多人庭审观摩,6万多人线上“围观”,点赞数约计10万次。该案系海南首例“检察公益+助力企业合规审查+林业碳汇+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自愿以25万余元认购2500余吨林业碳汇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并当庭履行。
“公益诉讼+环资刑案”横向一体化联合办案。该案启动了“公益诉讼+环资刑案”联合办案机制,公益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与刑事办案之间统筹配合,做到案件证据审查同步、企业合规审查协同,把涉案企业对案件生态环境修复的赔偿承诺纳入企业合规整改内容,保证案件高质效办理。两部门办案人员多次会同第三方组织成员到涉案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共同组织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座谈会暨公益诉讼现场会,督促涉案企业推进合规整改,落实环保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防止再次发生相同或类似违法犯罪;会同全面验收,召开企业合规整改验收听证会,第三方组织一致认定企业整改合格。办案中,切实注重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企业合规经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生态修复+林业碳汇”探索“双碳”补偿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主要目标是修复生态、保护环境公共利益。鉴于涉案企业的采矿权期限仍在延续,且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复同意允许公司临时使用该林地,该公司的采矿生产正处于合法状态,无法在原地“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一分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案中引入“碳汇”修复理念,探索适用认购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破解原地难以补植复绿、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无法修复等难题。经综合考量,在当事人自愿申请、行政职能部门同意、法院支持的情况下,立足海南省目前林业碳汇的客观实际,以认购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赔偿,建立“检察公益+碳汇”的生态损害修复新模式。
“生态建设+乡村振兴”规范碳汇定向使用。临高县林业碳汇惠农平台作为海南省开展区域性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目前已开发出可供交易的林业碳汇产品。一分院结合办案实际,与相关主管单位和碳汇试点单位会商,完善林业碳汇司法实践机制制度,共同推动碳汇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加强对碳汇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监管,确保碳汇试点单位将购买林业碳汇的损害赔偿定向用于植绿复绿、生态环境治理和乡村振兴,将低碳理念从生态领域延伸至乡村振兴,把乡村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收入,打造“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新模式,助推乡村振兴,将海南“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南网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备案号: 浙ICP备2022016517号-4 联系邮箱: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