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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月13日发出公示,拟对第一批符合我省补贴条件的29676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6702.6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电话:0898-65342974,邮编:570204。
此外,共有142辆车因未按要求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或数据接入不符合核算要求,导致补贴审核不通过,相关车主可于2023年6月13日至7月4日(15个工作日内),通过车辆经销商向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反馈不符合原因,省工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受理单位: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电话:0898-66280953,邮编:570204。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邵长春
值班主任:楚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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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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