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海南法院变造证据私加利息,想要瞒天过海!-全球今头条

2023-07-07 12:28:36 来源:北方海南

想要瞒天过海

攫取不正当利益

一时糊涂将作废借条撕边处理


(资料图片)

并私自添加了利息条款

变造证据后到法院重复起诉

海南法院:训诫 

7月4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聪先生(化名)进行了训诫。

原告对借条原件上具有作废效力的备注进行了撕边处理,并添加了“每个月利息壹仟伍佰元”的字样,在本案中作为主要证据向法院提交

案件回顾

A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向原告聪先生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借条上未书写利息条款。因双方早在2017年还有一笔借款发生,故于2019年9月6日,双方将两次借款合并结算后重新出具了借条,并在2019年1月24日的借条上备注了“2019年9月5日结算完,重新出条,时间在2019年9月6日,9月6日写条为准”字样,证明2019年1月24日的借条已作废。后原告聪先生于2021年8月起诉A公司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A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调取了2021年案件中证据电子卷宗图片(图片上有法院标识)。原告提供了2019年1月24日签订借条的复印件,上面无利息条款并在下方进行了作废备注,可与上图进行比对

2023年4月,原告聪先生再次起诉, 要求A公司偿还2019年1月24日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庭审现后,在起草判决书前,承办法官按照审判要求及审判习惯查询了当事人的关联案件,结果发现聪先生不仅重复起诉,而且提供的主要证据系作废的借条,原告对借条上具有作废效力的备注进行了撕边处理,并在借条上私自添加了“每个月利息壹仟伍佰元”的字样聪先生变造证据的行为,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案件审理,严重浪费了审判资源,极易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影响司法权威。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原告聪先生传唤至法院,在铁的证据面前,法官依法对聪先生进行口头训诫,聪先生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场向法官道歉,写下了《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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