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无照经营+销售过期饮料 海口一小卖部经营者获罚3000元

2023-08-08 22:36:03 来源:腾讯网


(资料图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8月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还销售过期饮料,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一工地旁小卖部经营者范某雄获罚3000元。

据介绍,今年6月8日,有市民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位于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一工地旁,有小卖部经营的饮料是过期食品。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小卖部冰箱内存放的美年达百香果菠萝味果味型汽水饮料5瓶,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9日,保质期9个月,已过期3个月以上。该店现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过期产品暂扣处理,并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经营者范某雄于2022年10月在该工地食堂旁从他人手中以口头协议租赁经营,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在经营过程中通过他人推销的产品进货销售,范某雄于2022年10月21日共进货美年达百香果菠萝味果味型汽水饮料2件(30瓶)每瓶进货价2.2元,合计66元,销售价3元(瓶)。直至被查处时,已销售美年达百香果菠萝味果味型汽水饮料25瓶,无照经营违法所得75元,剩余过期美年达百香果菠萝味果味型汽水饮料5瓶,涉案货值为15元。

根据范某雄提供的《检测报告》(美年达百香果菠萝味果味型汽水食检2022-05-1379)饮料在过期前均为合格食品,但未建立销售记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经营者范某雄未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过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范某雄予以罚款3000元,并没收过期美年达百香果菠萝味果味型汽水饮料5瓶。

如果您在用餐、购房、购车、医疗美容等消费过程中遇到过烦心事,或者掌握行业“潜规则”,或者有过成功维权经历,或者您是内部人士发现行业存在公众不易察觉的“黑幕”,都欢迎您拨打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热线电话:966123及时反映情况。另外,还可以通过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问政海南”反映情况,或者直接与“天天3·15”栏目记者:姜飞18889822122(微信),蒙健13698937364(微信)联系。

关键词: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南网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备案号: 浙ICP备2022016517号-4   联系邮箱: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