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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2.3172万瓶不合格椰岛牌鹿龟酒,全部销售至深圳椰岛销售有限公司。
据介绍,7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鹿龟酒(生产日期:2020-11-16、规格:500ml/瓶、酒精度:33%vol、执行标准:Q/HYGY 0004S)经抽样检验,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一横路1号,由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7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并对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成品库中未发现存放有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1931件,每件12瓶,共23172瓶,全部销售至深圳椰岛销售有限公司,无召回产品。
据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并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目前,该公司已查出原因并进行整改。
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新闻APP记者 徐明锋
编辑:谢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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