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速讯:榜样的力量|张旭旭:办好案、普好法 让司法有温度

2022-11-09 17:00:35 来源:万宁市人民法院

张旭旭,现任万宁市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副庭长,2015年11月入职工作,2019年被任命为万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先后在立案庭、和乐法庭、交通法庭、兴隆法庭工作,曾获优秀法官助理、优秀法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并荣立海南省法院系统三等功、万宁市公务员嘉奖。2019年至今,共结案件1263件。

7月14日,万宁法院巡回审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资料图】

“做民事法官久了,什么样的案子都遇到过,听大师另选良道吉日开庭的、亲兄弟反目成仇的、离异夫妻夺子之战的、耍无赖拒绝出庭的......”闭上眼,各种各样的画面在张旭旭法官的脑海里闪过,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无论多么棘手的案件,张旭旭都能处理好,最终顺利结案。

网络庭审让诉讼权利不“静默”

2022年8月10日,在万宁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张旭旭法官敲响法槌,空荡荡的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式开始。这是张旭旭利用互联网庭审进行的一次网络庭审,诉讼参与人不需要到达庭审现场,只需一部手机或电脑,就可以在家进行庭审。

这是一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静默管理期间,收到案件的张旭旭考虑到若是将此案件改期审理,将会拉长案件的审理期限,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维护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张旭旭法官决定采取网络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

静默期间管理,张旭旭让庭审“不静默”,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思虑周全 以温情化解纠纷

原告孙某购买被告简某出售的房屋,因该房屋为违法建筑,2019年被强制拆除,被告简某作为出售方承诺给予原告孙某一定数额的补偿款,但后续却未按约定将补偿款全部付给原告,2021年3月,原告孙某将被告起诉至万宁法院。

不管大案、小案,都要全面考虑。“每个人的身体状况、承受能力不同,在处理各类纠纷时,一定要好好沟通,多方面考虑。”这起案件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但此案件的原告是一名年迈老人,被告是一名孕妇,张旭旭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便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

4月7日,本案开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张旭旭、人民陪审员李寿龙和特邀调解员陈雄德将调解贯穿于庭审整个过程,庭前,特邀调解员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以情动人;庭中,合议庭细心向原被告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明权责,以理服人。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下达成和解,当庭握手言和,被告简某现场给付案款2000元,矛盾消融,案结事了,充分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做温暖的传播者 让法律更有温度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张旭旭一直热衷普法,从个案中对当事人释法,到主动向有普法需求的对象针对性传播法律知识,再到面向学校、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春来秋往,岁月变迁,张旭旭传递法治信仰的初衷始终未变。

9月28日,万宁法院民法典宣讲进乡村,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石梅村委会某村民小组诉石梅村委会不当得利一案。

他是温暖的传播者,让法律变得更有温度。“身为一名法官不能光坐堂问案,要走出法庭,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工作之余,张旭旭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足迹遍布万宁市。

“业精于勤 行成于思”是张旭旭的职业写照。办最经典的案件,传播最温暖的法律,在万宁这片基层司法沃土,张旭旭悉心维护公平正义,传播法治阳光,用法官情怀,洒下一路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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