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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8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 文/图)11月16日,文昌市举行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颁奖仪式,为第二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3名群众颁发总计15万元的奖金。
颁奖现场
今年3月30日,热心群众向文昌市锦山镇政府举报王某某鱼塘存在偷排行为,经查证属实。王某某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20日依法立案查处,10月18日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14万元。
今年6月9日,热心群众向文昌市冯坡镇政府举报叶某某鱼塘存在偷排行为,经查证属实。叶某某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7月22日依法立案查处,10月25日对违法当事人叶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7月3日,热心群众向文昌市抱罗镇政府举报黄某某罗非鱼养殖场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经查证属实。黄某某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8月5日依法立案查处,9月30日对违法当事人黄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7日,文昌市举行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工作启动暨颁奖仪式,为首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3名群众颁发了总计15万元的奖励金。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杜治湘表示,自《文昌市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今年9月1日实施后,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群众监督力度有所提升,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文昌市将加大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有效发现、监督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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