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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ST瑞德(600666.SH)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为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新航100%股权以1元人民币对价出售给海南藏色投资。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奥瑞德有限与海南藏色投资签署了《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1、本次交易的目的是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夯实资产质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江西新航处置完成后,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应收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350.00元,应收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8,774,300.00元。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为江西新航提供人民币9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奥瑞德有限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奥瑞德有限重整计划及奥瑞德有限管理人确定的因上述担保事项奥瑞德有限需承担清偿责任的金额约为1,620,521.70元(债权总额10,803,478元*清偿率15%),海南藏色投资、江西新航、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联合向奥瑞德有限出具承诺函,因奥瑞德有限为江西新航担保事项导致奥瑞德有限付出的资金,奥瑞德有限可直接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应支付江西新航及北海硕华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综上,江西新航及其下属中天水晶、北海硕华、北海新拓三家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江西新航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处置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江西新航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西新航及其下属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经过公司初步测算,本次《转让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2022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2022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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