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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海口1月6日电 (尹建军)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海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日通报4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典型案例。
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第二幼儿园违法占耕地建房案。2019年12月,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违法占用牙叉镇营盘村委会土地建设牙叉镇第二幼儿园综合楼,2021年3月,又在综合楼旁建设教师休息室,违法占耕地面积共1.2亩,2021年9月竣工。2021年8月16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同年10月1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建筑并处以罚款。目前,已依法查处,尚未完善用地手续。
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王炸村污水处理厂违法占耕地建房案。2020年12月,昌江农林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7.8亩耕地建设污水处理厂。2021年9月,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2月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建筑并处以罚款。目前,已依法查处,尚未完善用地手续。
定安县龙河镇黄某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槟榔加工厂冷库案。2020年7月起,定安县龙河镇龙塘居委会居民黄某违法占用龙河镇平塘村委会彬彩塘五队耕地建设槟榔加工厂冷库,2020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槟榔加工厂冷库违法占耕地面积0.7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79亩),无用地手续,2021年5月,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移交定安县龙河镇处置。2021年11月,该违建冷库已自行拆除。
儋州市抢险物资储备站违法占耕地建房案。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儋州公路分局违法占用儋州市雅兴镇八一农场2.68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33亩),建设抢险物资储备站。2021年10月22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1月2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罚款。2021年12月,该违法建筑物由儋州公路分局自行拆除。
海南省要求各市县要以此次通报的非住宅类典型案例为戒,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田长制”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将网格化巡查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违建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要做到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到位,该问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新增问题“零容忍”,决不允许违法行为制而不止、久查不决,违法状态持续存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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