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海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其中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下调0.05个百分点,二至六类行业基准费率下调0.1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水平,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结合海南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决定调整海南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介绍,海南省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情形为: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一至六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2%、0.4%、0.7%、0.8%、0.9%、1.0%,分别调整为0.15%、0.3%、0.6%、0.7%、0.8%、0.9%。七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不变,仍为1.2%、1.5%。
据了解,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包括:
一类行业涵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等。
二类行业涵盖批发业、零售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房地产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等。
三类行业涵盖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等。
四类行业涵盖农业、服饰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以及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
五类行业涵盖林业、建筑安装业、道路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等。
六类行业涵盖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
七类行业涵盖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
八类行业涵盖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易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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