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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口4月3日电 “警察同志,我们捞上来的渔网里发现一只海龟,你们快过来看看吧。”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获悉,三亚市公安局港门海岸派出所成功放生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玳瑁。
据悉,3月28日下午,港门海岸派出所接到辖区渔民报称,在海上捕鱼收网时发现渔网里捕捉到一只海龟,请民警前去处理。接到消息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渔船上,发现渔民捕上来的并非海龟,而是一只长约40公分,宽约30公分的玳瑁,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民警一边向渔民普及国家保护动物的相关知识,一边检查玳瑁周身没有明显伤口,确认无受伤后将玳瑁放入装有海水的箱子里,驾驶船艇将其带到海上放生。
民警将玳瑁放归大海。肖俊华摄
玳瑁为爬行纲,海龟科的海洋动物,一般生活在我国东南海域,属于杂食性动物,因其角质板可用于制作眼镜框或装饰品,且具备可入药等功效,近年来被大量捕杀,成为濒危物种,在中国近海几乎绝迹。此次在三亚市海域发现玳瑁,得益于近年来国家各部门的法律宣传力度及渔民对海洋资源的法律认识的提升。三亚海岸警察号召广大群众坚决抵制玳瑁及其他海龟制品,保护濒危物种,积极投身维护海洋资源行列。(李学山、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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