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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0日消息(记者 蒙健)30瓶“纯悦包装饮用水”在超过保质期近一个月后,仍摆放在经营场所内销售,近日,儋州那大成雷便利店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万元。
据介绍,2022年11月21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卧龙小区的儋州那大成雷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收银台前方食品区摆放的29瓶“纯悦包装饮用水”已超过保质期,在该店冰箱内还发现1瓶上述批次超过保质期的“纯悦包装饮用水”,其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为此,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了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纯悦包装饮用水”30瓶,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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