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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3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庄岳霖 符多爱 )近日,经过东方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促成申请执行人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和解,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8年起,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的租金,东方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被执行人停止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某酒店的经营活动,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判决生效后,东方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2月21日,东方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动干警70余人,在多家单位联动配合下,顺利完成对涉案酒店财产清点工作,关闭酒店的经营并移交申请执行人管理。
执行行动当天,东方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做法律释明工作,并于3月2日、3月15日、3月20日分别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反复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于3月20日13时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在酒店内的所有物品用于抵偿拖欠申请执行人的租金1000万元。至此,缠绕双方当事人的多年矛盾得以部分化解,申请执行人获得涉案酒店的经营权。
东方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执行需要强制性,更需要辅之以善意与文明。该案的执行和解,是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之上,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双方共赢,也是东方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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