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资讯:海口三亚万宁发布最新通告!

2022-10-26 05:57:34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资料图)

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邵阳、青海、山西大同、福建福州、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兰州、甘肃庆阳、宁夏银川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对7日内有湖南怀化、河南郑州、四川广元、云南德宏、陕西西安、陕西汉中、广东广州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对7日内有山东枣庄、湖北武汉、天津静海区、重庆江津区、广东深圳、山西运城、山西临汾、湖北襄阳、四川南充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关于10月25日调整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212号)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25日23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湖南邵阳、青海、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抵达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广东广州和中山、福建福州、云南德宏、陕西西安和咸阳、四川广元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三天居家(酒店)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三、对7日内有山西大同、宁夏银川、湖南怀化、山西临汾、湖北襄阳、天津静海、甘肃兰州及庆阳、广东深圳及揭阳、四川南充、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江津、陕西汉中、山西运城、山东枣庄等旅居史人员实施落地检(即采即走),落实三天居家(酒店)健康监测(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四、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即采即走),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之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三天一检)。

五、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有效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决定于10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及安排

(一)检测对象:

全市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二)采样时间:

07:00-12:00(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各采样点的具体采样时间以各镇区实际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采样时间以各村(居)采样点采样时间为准,请市民群众采取错峰排队采样,全程做好防护,到采样点采样。

(三)采样地点:

各镇(区)指定采样点位见附件1-13。

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村(居)民要在镇、村(社区)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二)采样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村(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各镇(区)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1:万城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2:北大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3:礼纪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4:东澳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5:龙滚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6:和乐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7:大茂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8:南桥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9:三更罗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10:后安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11:山根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12:兴隆区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附件13:长丰镇核酸检测点位安排表.xls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口发布、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万宁发布厅

编辑:谢庆培

审核:陈松梅

监制:张慧莹

关键词: 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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