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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滕艺娴)近日,乐东法院强制执行4起侵占国有土地排除妨害案件,成功将长期被侵占的134亩国有土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海南莺歌海盐场,依法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造成国有土地流失。
强制执行现场。乐东法院供图
2005年至2006年,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将自有国有土地分包给公司下岗职工,但职工又将该土地转包给陈某明、蔡某贤、吕某汉、洪某林。2010年3月20日,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下发通知,要求承包期满收回土地。2010年至2011年,陈某明等人的租地合同书期限届满后,经莺歌海盐场多次通知要求腾退土地,但陈某明等人拒不退还土地,也不再缴纳土地租金和服务管理等费用。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多次催促停止侵权遭到拒绝后,将陈某明等人诉至法院,乐东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明等人停止侵害,返还涉案地。陈某明等人均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但均被驳回。2022年4月6日,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东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现场勘察,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并给予被执行人足够的腾退时间,但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退出涉案土地。最终,乐东法院决定对该案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强制执行,乐东法院执行局干警及公安干警等100余人前往涉案地进行强制执行,成功将134亩国有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里。至此,莺歌海盐场公司6起被长期非法侵占的国有土地执行案件170余亩土地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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