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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讯(图文/刘栋梁 王梅芳)为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11月18日上午,澄迈县检察院对李某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云林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检察机关公开审查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听证会的程序,告知了当事人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说明了需要听证的问题。
听证员通过听取案件介绍、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围绕全案事实证据情况及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等进行认真评议,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李某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主动投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李某某等4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均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对李某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表示听证会后将综合考虑与会代表意见,认真研究,将依法对该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今后,澄迈县检察院将以“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为契机,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应听尽听”的公开听证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阳光司法。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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